郸城律师网站logo

律师咨询电话:15346090331

债务纠纷

债务人挥霍欠款,我可以报警说他诈骗吗?

来源:郸城律师时间:2023-06-24 13:59:30

  当事人咨询:律师你好,我想问下,债务人挥霍欠款,我可以报警说他诈骗吗?

  郸城律师解答:

  根据刑法四要件理论,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(3000-10000)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
  理论上来讲,在正常的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偿还债务的,不能构成诈骗罪,但以借贷为名骗财,事后挥霍,百般敷衍久拖不还的应当按照诈骗罪论处。

  在诉讼过程中,本着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是需要您提供相应的证明才可以,证明主要包括两方面:

  第一是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(简单说就是通过某种办法欺骗你)的证据;

  第二是所“骗”财物的数额超过3000;这是以正常诈骗罪起诉。

  如果是以借贷关系中的死活不还的“转化诈骗罪”(暂且这么叫)则需要证据证明其借贷后挥霍无度,还需要证据证明其百般敷衍无任何归还意向,同时涉案金额超过3000,如果您损失金额真的较大,且您确保对方是那种有偿还能力但死活不还的、只有法院上诉一条路才能解决的老赖,建议您委托律师帮忙处理,个人建议可以先走民事诉讼的途径。

相关阅读:

郸城律师解答:债务人转让债务,应该怎么处理
郸城县律师: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?
如果配偶去世了,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,应该怎么处理?
郸城律师告诉你,怎样调查债务人的财产
当事人咨询:夫妻离婚后,信用卡债务如何承担?
郸城律师文泳星执业照

联系律师

本站律师:文泳星

咨询电话:15346090331

执业证号:14116201810039912

执业律所: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

法律专长:婚姻家庭、债权债务、合同事务、交通事故、民间借贷、刑事辩护等

在线咨询

律师微信

律师微信二维码